当法官罗伯特森正式宣判辛普森无罪时,辛普森如释重负,长吁一口气,他的律师兴奋地与他击拳庆祝。与控方律师站在一起的原告吉姆·戈德曼(死者戈德曼的姐姐)则泪如雨下,失声痛哭。
(二)先败后胜的“东京地产案”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民事诉讼中也是如此。一般来说,掌握并能够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就能胜诉,否则就有败诉的危险。无数案例证明了这一点,除了上面的辛普森一案以外,曾经轰动一时的日本“东京地产案”先败诉后胜诉,也充分说明了证据的重要性。
1976年,日本新闻媒介报道,东京有一块20 000多平方米的土地,原属“旧满帝国”官员赵欣伯的夫人所有。这块地皮是赵在东京时以妻子名义购置的,临回中国时,赵将这块土地连同他的金银珠宝暂托铃木弥之助照管,赵欣伯回国后因汉奸罪被关押并在期间死亡,日本人铃木弥之助也于三年前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