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歧视现象也不容忽视。基因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的现象已经出现,有些人借“体检”的原因,偷看、泄露别人的基因秘密,导致了当事人在入学、就业、参加日常民事活动等方面受到歧视,使得依法本该享有的权利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犯。另外,滥用基因技术的行为严重冲击了传统的人类伦理道德。随着人类培育出的第一只转基因猴在美国安全降生,生物革命的脚步声已经越来越近。这一方面给医疗、传统农业甚至工业等多个领域带来曙光;另一方面,又不能不让人担心,除了那些善意使用基因技术的科学家之外,是否还会被一些心怀叵测的非法之徒恶意使用呢?毋庸讳言,基因技术的出现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尤其是克隆技术的发明,更引发了全世界关于人类自身尊严和生存的争端。一些从事基因技术开发、研制的人员滥用基因技术的行为时有发生,对社会传统的伦理道德进行了严重破坏。
尽管世界各国陆续制定了一些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无法适应基因技术迅速发展的需要。如1998年欧洲19个国家签署了《禁止克隆人协议》,但该协议只是一个国际条约,需要由各国通过法定程序将其转变为国内法,才能生效,同时要想真正发挥其作用,还需要对之进一步加以细化。我国对基因工程安全也作了一些规定,但同样不能适应现实情况的需要。总之,现实情况和立法状况都告诉我们,我国现在亟须一部对基因资源的研究、开发、利用、转让,以及有关部门在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职责划分等方面做出系统规范的法律。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强立法工作,以引导和规范基因技术的运用,使之得到严密细致的法律控制,以避免法律的迟到。